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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交通安全月「機車零違規網路抽獎活動」
兌獎說明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感謝您參加交通部公路局辦理之115年交通安全月「機車零違規網路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為辦理本活動報名、資格比對、抽獎、得獎通知及獎項交付等相關作業,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稱「公路局」)及共同主辦企業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基本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主辦單位及共同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於本活動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請您於報名時提供本人正確、最新且完整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編號、聯絡電話等必要資料。若您提供之資料有錯誤、不實、不完整、冒用他人身分或無法辨識等情形,可能導致無法完成報名、資格比對、抽獎、得獎通知或領獎程序,並可能喪失相關活動權益。

(三)為辦理本活動資格審查及後續交通安全成效追蹤評估,您同意公路局於本告知事項所定目的及利用期間內,查核、勾稽或比對您的身分、駕籍、車籍、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並得將必要識別資料提供予相關權責機關辦理資料比對作業。

(四) 主辦單位因辦理本活動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駕籍資料、車籍資料、交通違規資料、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共同主辦企業僅於得獎者自行提供辦理領獎、獎項交付、領牌、保固、所得扣繳及稅務申報等所必要之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公路局原則上不主動將參加者之報名、駕籍、車籍、交通違規或道路交通事故等資料提供予共同主辦企業。

(五)本活動得獎名單將依活動需要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公告管道公布。為兼顧個人資料保護,公告方式得採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識別資料部分隱碼方式辦理。

(六)得獎者接獲公路局通知後,應依活動須知及通知內容,自行向獎項提供企業提供領獎、獎項交付、領牌、保固、所得稅扣繳及稅務申報等必要個人資料及文件。公路局原則上不主動提供得獎者個人資料予獎項提供單位。

(七)獎項提供企業取得得獎者個人資料後,僅得於領獎、獎項交付、領牌、保固、所得稅扣繳及稅務申報等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得作為行銷、廣告、會員招募、轉售、交換或其他與本活動無關之用途。

(八)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及共同主辦單位行使下列權利:

1.請求查詢或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惟如因您行使前述權利,致主辦單位及共同主辦單位無法完成本活動必要之報名、資格比對、抽獎、得獎通知、領獎或交付獎項作業,可能影響您參加本活動或領取獎項之權益,主辦單位及共同主辦單位不負因此所生之責任。

(九)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提供資料不完整,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本活動必要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完成報名、資格比對、抽獎、得獎通知或領獎程序。

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蒐集目的:辦理本活動報名、身分及資格檢核、駕籍、車籍、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事故資料比對、抽獎名冊製作、公開抽獎、得獎公告、得獎通知、獎項交付、稅務申報、成果統計、交通安全宣導政策與本活動之後續成效評估及其他活動必要行政作業。

(二)利用期間:自您報名本活動之日起,至本活動相關行政作業及後續成效追蹤評估完成止;其中為辦理交通安全成效評估所需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自活動結束日(即第二波得獎名單公告日)起1年內;相關作業完成後,依法令或業務執行需要應保存者,依其法定或必要保存期間辦理。

(三)利用地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

(四)利用對象:主辦單位及辦理本活動與後續成效評估所需之相關權責機關,以及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供之對象。共同主辦單位原則不取得或利用本款成效追蹤評估所需之身分證統一編號、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事故資料。

(五)    利用方式: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進行蒐集、建檔、查核、比對、通知、公告、統計、保存、刪除及其他符合本活動目的之利用方式。成效評估成果原則以整體統計、去識別化或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之方式呈現,不公開個別參與者之違規、事故或其他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保密及安全維護

(一)主辦單位及共同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採取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二)共同主辦單位取得得獎者個人資料後,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妥善保管及使用,並應於領獎、交付、領牌、保固、所得稅扣繳及稅務申報等必要目的完成後,除依法令或會計、稅務保存義務須留存者外,刪除、停止使用或依規定銷毀相關個人資料。

(三)如發生個人資料遭竊取、洩漏、竄改、毀損、滅失或其他侵害情事,主辦單位將依相關法令及必要程序辦理,並得視情形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網站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受影響之當事人。

四、同意書之效力

(一)當您勾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並送出報名資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之全部內容,並同意交通部公路局及辦理本活動與成效評估所必要之相關權責機關,於本告知事項所載之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括辦理本活動資格查核及後續交通安全成效追蹤評估。

(二)您同意主辦單位為辦理本活動資格比對及審查,於必要範圍內查核或比對您的駕籍、車籍、交通違規及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並同意將必要報名資料提供予相關權責機關辦理比對作業。

(三)您同意若您得獎,應依活動須知及通知內容,自行向獎項提供單位提供領獎、獎項交付、領牌、保固、所得稅扣繳及稅務申報等必要個人資料及文件;並瞭解若拒絕提供、逾期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完整,可能導致喪失得獎資格及領獎權益。

(四)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補充、變更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之權利。修正內容之性質,如僅屬文字、聯絡資訊或其他非實質修正,得以公告方式辦理;如涉及蒐集者、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方式或特定目的外利用等重要事項,則依法重新告知。